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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塘新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钱塘区资源再生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杭州钱塘新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11-2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钱塘区资源再生利用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钱塘新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北侧、在建临江配套项目西侧DJD1601-U22-01地块

5、工程服务范围:钱塘区范围内的下沙、白杨、河庄、义蓬、新湾、临江、前进7个街道。

6、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该项目选址于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新建厂房及管理用房等,实施钱塘区资源再生利用中心项目,其中易腐垃圾处理规模为300吨/天(其中餐饮垃圾150吨/天、厨余垃圾150吨/天)、再生资源分拣规模为20万吨/年。

7、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8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边长5km的矩形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破碎粉尘、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恶臭气体经“碱洗+水洗+生物+加强段一体化除臭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

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固液分离+中和+沉淀+气浮+HUSB+IC 塔+改良Biodopp 高效生化+强化脱氮+混凝沉淀处理工艺)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进入焚烧厂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在加强厂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破碎粉尘、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恶臭气体经“碱洗+水洗+生物+加强段一体化除臭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固液分离+中和+沉淀+气浮+HUSB+IC 塔+改良Biodopp 高效生化+强化脱氮+混凝沉淀处理工艺)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进入焚烧厂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边长5km的矩形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2年 11 月  30  日~2022年 12 月  13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钱塘新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769号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735332335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501号水缘综合大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571-88334082

环评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1-89898527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钱塘新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 11月29日